2018年9月19日,云南省气候中心主任朱勇一行3人赴国家气候中心参加云南省永德县中国气候恒春县国家气候标志评估,通过全国气候与气候变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来自气候、生态、环境、地理等领域的专家,对国家气候中心编制的《云南永德国家气候标志评估报告》进行了严格评审。
经过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云南省永德县气候环境符合国家气候标志三类气候品牌之一——“气候生态类”评价标准,授予其中国气候恒春县国家气候标志,将授予中国气候恒春县称号。据悉,该县是全国第一家评定的中国气候恒春县,也是云南省第一家国家气候标志参评县。